绥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码头项目消防设备供货及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资格预审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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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码头项目消防设备供货及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绥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码头项目消防设备供货及施工已由项目主管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

1. 招标条件

绥中电厂二期工程配套码头项目消防设备供货及施工已由项目主管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ZB17010575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2.2项目概况:中发电厂一期工程安装2台俄罗斯生产的8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0年投产发电。绥中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二期工程2台机组分别于201125投产。绥中电厂码头位于电厂南侧海域,建设规模为50000吨级煤炭接卸泊位1个。采用离岸引桥式码头布置形式,通过引堤、引桥与岸相接。引堤和引桥呈直线型布置,近岸段引堤为抛石斜坡堤,长度为762m。与引堤相连的是透空式的引桥,引桥长度为1674m。码头按靠泊50000吨级散货船设计,泊位长度为304m,顶面高程为5.0m。码头上布置2台卸船机和一条普通皮带机,码头净宽度为21m。码头及引堤、引桥上布置一条管状皮带机,引堤、引桥净宽度需6.6m,近岸150m长度的引堤净宽度增加到9.1m

2.3招标范围:海域消防系统和陆域消防系统整套设备(包括消防给水管道、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水消防设备、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负责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文件

2.4计划工期:2018 410完工(配合主系统调试除外)。投标方应承诺并保证按招标方要求随时进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资质条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近三年内(20140101日起至今)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消防工程;

4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近三年内担任过规模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项目经理;

5)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6)履约信誉: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标书时间:2017年75日至2017年7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供以下资料到神华招标网系统或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现场购买提供原件,神华招标网系统提交扫描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三标体系认证(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含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制造厂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如需)、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和参数上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注册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注册,现场购标的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网上申请购标的需扫描提交)。

b) 如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方式及咨询电话:

1)登陆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通过供应商登陆模块,进行网上购标,并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

3)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177269:0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611会议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2370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人:吴思

 箱:13707577@shenhua.cc (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联系人:马立广

联系电话:0429-6615082

传真:0429-669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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