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滹沱河市区段水毁修复、安全设施工程二标段已由 石家庄市财政局以工程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滹沱河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滹沱河市区段水毁修复、安全设施工程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滹沱河市区段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7合同估算价: 376.3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投标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7月 5日至2017年 7月 11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汇处西行100米路南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7 月26日 14:00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滹沱河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正定县车站南大街148号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 大街交汇处西行100米路南
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层1112室
联 系 人: 康晓亮 联 系 人: 刘克青
电 话:0311-85175140 电 话: 0311-89624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