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勐海县林业局2017年液化石油气制茶滚筒式杀青机、锅用杀青炉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勐海县林业局 | ||
| 行政区域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18: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英茂公园内泼水广场旁) | ||
| 预算金额 | ¥363.11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宏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8738732 | ||
| 采购单位 | 勐海县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菜园新村7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1-51268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91-2122333 | ||
勐海县林业局2017年液化石油气制茶滚筒式杀青机、锅用杀青炉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勐海县林业局的委托,对其勐海县林业局2017年液化石油气制茶滚筒式杀青机、锅用杀青炉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勐海县林业局2017年液化石油气制茶滚筒式杀青机、锅用杀青炉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JHHX2017-90。
2.采购内容:采购液化气滚筒式杀青机170台,每台杀青机含一个50kg钢瓶和一瓶50kg液化气;采购液化气锅用杀青炉1850台,每台杀青炉含一个12kg钢瓶和一瓶12kg液化气。详见(附后)“采购需求一览表”。
3.交货及安装时间、地点
3.1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开展相关工作,计划1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3.2交货及安装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交货及安装。
4.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其他要求
4.1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2质保期:1年。
4.3其他要求:供应商依据各乡镇的需求布设供气地点,并且保证合同期内气价不高于市场价。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5.1 采购项目总预算:本项目预算总投资:3631150.00元(大写 :人民币叁佰陆拾叁万壹仟壹佰伍拾元整),其中财政拨款19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农户自筹1671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壹仟壹佰伍拾元整);采购人根据各乡镇实际安装液化石油气制茶滚筒式杀青机、锅用杀青炉的数量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农户自筹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各农户收取。
5.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农户自筹。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6.2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07日至2017年0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7.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7.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7.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授权)。
(4)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由生产商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供应商为生产商或制造商的,须出具生产声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英茂公园内泼水广场旁)。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0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英茂公园内泼水广场旁)。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 款 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09时00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勐海县林业局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菜园新村75号
邮 编:6662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691-5126810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691-2122333、18288738732
2017年07月07日
勐海县林业局2017年液化石油气制茶滚筒式杀青机、锅用杀青炉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项目) 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液化石油气滚筒式杀青机 | 1、电机0.75KW,电压220V或380V;滚筒直径900mm;内部直段长度1200mm-1300mm;转速3-40r/min;杀青能耗<0.3KG液化气/KG水;千瓦小时生产率:>80Kg/(kW.h);全自动温控点火,带防爆燃控制系统;内滚筒钢板厚度2.3-2.5mm;正面环圈需带保温隔热;采用蜗轮变速机构;加热燃料为液化石油气。 | 170 | 台 | |||
2 | 液化石油气锅用杀青炉 | (一)产品规格 1、加热燃料为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额定压力2300Pa-4000Pa,空气供应方式为大气式,点火方式为电子点火,有熄火保护装置,排烟方式为烟道式规格50cmc*45cm*20cm,锅内温度可调控,控制区间40℃-450℃,燃气系统漏气量不应超过0.14L/h,热负荷不得大于80KW,偏差不超过±10%,相关配件可用于传统薪柴杀青土灶的加温改造且易于安装。 | 1850 | 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