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茂名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对 茂名市第十七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707-0020827-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第十七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2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茂名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 2016年的财务报告;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2017年3月-5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燃气灶具产品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许可范围含蒸饭箱)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6日 至 2017年07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