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金保工程(二期)云计算平台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18: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6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预算金额 | ¥2453.19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663122转820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 0591-87663122转82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2017.7.6.doc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金保工程(二期)云计算平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金保工程(二期)云计算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FJTH-152201706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63122转8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0591-87663122转82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 实施地点 |
1 | 1 | 福建省金保工程(二期)云计算平台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2453.1920 | 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设备到货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 | 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2)、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5)、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合同包1设有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3.1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623955
项目联系人:小张 0591-87663122转82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