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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道(永兴路-裕华路)工程监理(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新源道(永兴路-裕华路)工程已由廊发改招标核【2016】075号文件和廊发改投资[2017]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
1、招标条件
本新源道(永兴路-裕华路)工程已由廊发改招标核【2016】075号文件和廊发改投资[2017]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
  道路全长429.87米,道路红线40米,采用两块板断面形式,中间设4米宽下凹式中央绿化分隔带,两侧各12米宽车行道,各3米宽下凹式绿化带,各3米宽人行便道。配套建设排水、路灯、绿化给水、交通设施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广阳区;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7日,总工期为17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8:30至2017年7月13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新源道(永兴路-裕华路)工程监理(二次):2017年7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联 系 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316-5260176
   
招标代理机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联 系 人 :马超 
电话:0316-220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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