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17215
一、招标说明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京沈客专铁路工程项目所需的声屏障立柱进行采购。本次招标的声屏障立柱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京沈客专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货物结算。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京沈客运专线地处华北地区北部和东北地区西部。线路从北京引出,向东北方依次经由河北省的承德市、辽宁省的朝阳市和阜新市,到达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线路全长697.626Km。其中北京市境内线路长度为98.905Km,河北省境内线路长度为191.589Km,辽宁省境内线路长度为407.132Km。本标段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不含先期开工段)站前工程JSJJSG-5标段,线路起讫里程DK174+668-DK201+510,长度26.84Km,线路于河北省承德市境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特大桥4座计4387.58延长米,大桥1座计152.75延长米、中桥2座计141.04延长米,现浇梁计930.17延长米,隧道8座计19454延长米;涵洞11座计1046.68延长米,路基计2706.63延长米,梁场1座、车站1座(承德南站)
2、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中开高速路项目部施工所需声屏障立柱,预计需求总量1482个。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商品声屏障立柱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声屏障立柱 |
175*175*2210mm,H型钢,材质:Q235B
| 个 | 1482 | 2017年9月1日第一批到货,后依工程进度分批交货 | 河北承德中水三局工地 |
合计 | 1482 |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供货数量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招标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本次招标计划确定1-2名中标候选人。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2017年9月1日第一批到货,剩余量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按批次到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京沈客专项目部施工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运送至项目部指定地点,现场计量验收。
7、质量要求:
1、声屏障H型钢采用Q235-B级,质量标准按《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263-2005;
2、声屏障H型钢底板和预埋钢板材质为Q235-B级,其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3、声屏障外露部件应采用热镀或不低于热镀防腐效果的防腐处理,防腐标准应不低于《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1527-2004)中第六套标准;
4、声屏障防腐年限应满足20年的使用寿命。
5、声屏障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硫、磷、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6、声屏障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7、垂直度误差不大于0.2%,横、纵向位置偏差为5m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含)以上。生产厂家对本投标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1.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供货合同不得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并加盖鲜章)。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提供近三年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材料。
1.5财务状况: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5日在中国电建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京沈客专项目领取,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开发南区烟草物流斜对面中水三局项目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鲜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500元/本,接受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接受招标文件费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ⅴ标段指挥部
账 号:1300 1688 6080 5051 156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承德车站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京沈客专项目,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开发南区烟草物流斜对面中水三局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米秦路15号
邮编:710061
联系人:闫静国(分局) 余立松(项目)
电话:15029928408 电话:15128601911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超
电话:029-86178686-8606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6178686-8822
2017年 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