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152495 | 所属地区 | 南充市 |
| 公告名称 | 仪陇县金松湖城市生态景区(二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 | 所属行业 | |
| 招标类别 | 监理 | 下载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到2017年07月19日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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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金松湖城市生态景区(二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 仪陇县金松湖城市生态景区(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仪发改综【2015】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_100% 。招标人为 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仪发改综【2015】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仪陇县新政镇 。 2.2建设内容:本工程总面积约为345712平方米。包括道路工程、运动场及周边区域、绿化工程、园林安装工程、管理用房、公厕等配套工程。 2.3标段划分:监理 1_ 个标段。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一、二标段工程内容进行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5招标范围: 本标段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的企业法人、国家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 月 13 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 7 月 19 日23时59分 在 《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8 月 7 日09 _ 时30 _ 分 ,地点为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涪江路19号5楼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817-7777368 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 鲜先生 陈女士 电 话:0817-8850613 2017年7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