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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964号1.招标条件本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964号

1.招标条件
本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龙子湖校区,内容包括:1、对校园教学区环路沥青路面病害路段进行5cm铣刨,重新摊铺5㎝环保型改性沥青,并对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2、教学区青石板道路改造为透水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括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控制价:共1920816.41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此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控制价包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扬尘费等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必须包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扬尘费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一项(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在投标前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查询日期在有效期。
3.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2017年度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8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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