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三团红桥中学室内体育活动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经师市发改发【2016】4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一师十三团,项目入库编号为:659002201707070103,招标文件编号YSJSGC2017070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师十三团红桥中学规划区内。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室内体育活动室,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土建、水、电、暖、消防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
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
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在人员、资金、设备、资信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拟派项目班子证件、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件原件,兵团公共信息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照。
7. 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阿拉尔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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