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旧交通标牌标杆拍卖项目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指示标志废旧设备处理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指示标志废旧设备处置,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仅供参考,具体废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根据现场实物的实际状况由各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测算(联系人:刘德武,联系电话:15961938263),各种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地址1:新都路东方公司原二号标厂(开发区农业银行对面),地址2:市开发区环卫处车库(华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链接: http://pan.baidu.com/s/1hrPU9s4 密码: esat)。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登陆后查看)/),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7年 7 月 12 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21 日 15 时30分。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带至现场交纳,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保证缴纳方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全面履约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签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九、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德武 联系电话:1596193826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 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18951555908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