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报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2017-07-11 11:40:26
• 项目名称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设计方案、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确保产品的质量;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 5.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6.必须是在集团集采平台上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7..在武汉市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和团队(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武汉市的公司/分公司保障服务的员工,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当地的劳动局出的社保花名册为准);且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燃气灶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且生产、安装和维修、备案必须是同一个公司)。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财务或审计报告); 9.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业绩,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 邀请对象
无
• 时间安排
1.网上公示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4日;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4日10:00;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4日10: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