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客运南站高架桥连接部分的站前广场及停车场等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客运南站高架桥连接部分的站前广场及停车场等附属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规[2012]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市客运南站高架桥连接部分的站前广场及停车场等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人: 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天平山(南三环路附近,中心城区南部出口旁)
2.4 项目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4408平方米(实用面积约83532.8平方米),主要建设的内容包括土石方、边坡支护、站内停车场、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挡土墙及围墙、维修车间、安检洗车、进出口引桥、站前广场、站前广场与高架桥连接部分建筑、公交首末站、出租车停靠站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确定规划的功能需求为准)。
2.5 总投资:约8000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4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4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8招标范围:惠州市客运南站高架桥连接部分的站前广场及停车场等附属工程项目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报名条件如下:
3.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
3.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登记);
3.3派驻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含给排水等)或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安全员2人;
3.5上述3.3至3.4中拟派驻管理班子人员不可兼任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叁家单位。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递交。
7. 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报名资料审查:
⑴ 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⑵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⑷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资质企业提供);
⑸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
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人执业章)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B类),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C类);
⑻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及拟派本工程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⑼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时各成员均须提交,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⑽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如为联合体,仅需加盖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执业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执业章除外)原件核查。报名人员必须凭交易员进场证报名。(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建设报》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7.1 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10.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15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74240
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系人:周先生、吴先生 电话:0752-2802611/2383021(传真)
8.3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2017年7月13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州市客运南站高架桥连接部分的站前广场及停车场等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EPC公【2017】074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7-13 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7-07-19 16: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07-13 09:3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7-07-19 16: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7-07-20 16: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7-07-21 16: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7-08-02 16:3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17-08-02 16:3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或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7-08-03 09:00 |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08-03 11:30 |
开标时间 |
2017-08-03 15: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 |
评标时间 |
2017-08-03 15: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