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红原县人民政府以 红府函〔2016〕11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2017红招【比】第50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红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
| 项目名称 | 红原县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生产点便道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红原县龙日种畜场 |
| 实施时间 | 2017年7月-2017年10月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设生产点便道16.25公里 |
| 建设资金 | 州级财政资金130万元 |
| 其他 | 无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红原县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生产点便道建设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在阿坝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比选人指定账户,并在在金融凭证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同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传真或直接提交比选人;2、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与网站签订的比选保证金委托保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除提供副本原件以供查验,还必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并按照封面、目录装订成册。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5、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压证施工。6、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7、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8、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http://www.dlztb.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07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7月18日15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