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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DCG-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7900066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超达磐谷创业园2号楼 13单元长春路桥

联系方式:邱先生177900066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霍女士 0431-8106898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设备需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4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 ,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雪立方运动摩尔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LDCG-2017-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设

备采购项目

  1. 项目情况

2.1采购预算价:55万元

2.2采购内容:空压机等。

2.3供货地点:大安市安广镇

2.4供货日期:按甲方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设备需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717日至2017721日 ,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应在2017年8月8日16:00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雪立方运动摩尔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超达磐谷创业园2号楼

13单元长春路桥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177900066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4室

联 系 人:霍女士

电 话:0431-81068989

传 真:0431-81068989

2017年7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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