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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绿城▪理想之城A-2-15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机组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受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绿城?理想之城A-2-15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机组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1、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受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绿城?理想之城A-2-15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机组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1、项目编号:SDWXZB201707134

2、项目名称: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绿城?理想之城A-2-15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机组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机组;

第二包:绿城?理想之城A-2-15地块供热工程换热站机组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资格(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4.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生产企业;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3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企业和所使用的原料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4.4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001环境体系认证;

4.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4.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厂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6、报名和购买标书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从2017年7月19日起至2017年723日(节假日正常发售)16:30截止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1014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7年81014

9、开标地点: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青岛市李沧区灵川2-5号蓝庭网点)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13589373108

  人:孙虎城

10.2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

 址: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2-5号蓝庭网点

E - mail:sdwxqd@163.com

邮政编码:266100

  人:张静、崔晓梅

 话:13396483005

 真:0532-88892058

10.3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2010251014205000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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