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资格预审 » 正文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维修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维修项目施工已由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以呼地税字【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维修项目施工

已由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以呼地税字【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层后门楼改造28平方米;地税局环氧地坪改造环氧地坪1670平方米,墙体地坪1865平方米,更换车库卷帘门两个。

2.2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院内。

2.3招标内容:

一标段:二层后门楼改造28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地税局环氧地坪改造环氧地坪1670平方米,墙体地坪1865平方米,更换车库卷帘门两个,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209,155.00元

                二标段:364,866.00 元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2.8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本款以下所有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项目名称、证件原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原件明细),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维修项目施工

1

4,100.00元

1524 4359 2973

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维修项目施工

2

7,290.00元

1556 4358 9701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 8日 14时 30分 ,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