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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联通2017-2018年移动网通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沈阳联通2017-2018年移动网通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ULN-SY-SQ-201707201. 招标条件本为沈阳联通2017-2018年移动网通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沈阳联通2017-2018年移动网通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LN-SY-SQ-20170720
1. 招标条件
本为沈阳联通2017-2018年移动网通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采购内容为沈阳联通2017-2018年移动网通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600万元(不含税),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分为3个份额。
份额1:浑南新区、铁西区、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县、新民市,预计服务费金额为300万元;
份额2:法库县、康平县、沈北新区、皇姑区、和平区,预计服务费金额为180万元;
份额3:大东区、沈河区,预计服务费金额为120万元;
2.2实施地点:沈阳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供料)。
2.6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经过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的中标人,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的中标人,按照顺序依此类推。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11%(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提供开具过的11%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对于已按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在近两年(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维修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金额的订单或发票,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等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在沈阳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或承诺中标后20天内在沈阳地区建立办事机构的。(投标人已在沈阳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明扫描件或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处理,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沈阳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7月21日16:00至2017 年7月26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将汇款凭证及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该项目报名模块处,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转账)。
4.5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 户 名: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4时;
5.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电脑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
5.2.4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6.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7.2 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全过程指南,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号
招标人纪委电话:024-227332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项目负责人:代春雨
电 话:024-31325616 15524242833
购买标书事宜:王欣欣
电 话:18604013039
电子邮件:liaoningyicheng2@163.com
开 户 名: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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