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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批复文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批复单位粤国税函【2015】650号招标人广东省东源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批复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批复单位  粤国税函【2015】650号
  招标人  广东省东源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粤国税函【2015650号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中央财政拨款招标人广东省东源县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东源县

2.3工程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消防系统、空调系统、信息化设施以及内外墙维修改造等工程总造价为3422592.46元,投标最高上限价为3418300元。(设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人员考核合格证

3.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包括:机电工程师1名、装饰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建筑质量检查员1名。

3.6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7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74月至6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724日至2017728(每天9:00~11:30, 15:0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即时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者视为弃权。

4.2报名地点: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国土局7楼)。

5. 投标报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人员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

5.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公司承诺书

5.5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拟派本工程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装饰施工员、建筑质量检查员、机电工程师须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7河源市市外企业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8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9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174月至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是有社保业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10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注明: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还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必须提交3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户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7249:00至201772816: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

    号:4405 0174 0042 0000 0094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东源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6投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提供东源县人民检察-院0762-8836689)针对本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82115:00,地点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东源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东源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赖生            联系电话:13829307878

 

招标代理机构: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62-8833289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2

  相关附件河源市东源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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