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龙仙镇(民主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翁源县龙仙镇(民主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已经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翁发改字﹝2016﹞33号文和翁发改联﹝2017﹞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翁源县龙仙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主要涉及供水范围:行政村为民主村,自然村为东角、大围、成下、维生、成上、龙公、新屋、河角、排仔、石楼、黎屋等自然村。本工程设计供水总规模为255.12m2/d,设计农村供水人口为2117人,主要供水建筑物为13399m管网敷设及入户水管、水表的安装。工程级别为IV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
2.2 计划投资: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55.26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期为4个月。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领取《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②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C证)。
⑤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⑥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⑦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须向本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投标人和法人代表进行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才能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投标的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内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2 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等手续(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办理指南http://www.sgjyzx.com),韶关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先在韶关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企业入库事宜。
4.3 水利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单次项目保证金的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 07 时 30 分。
有关说明:
4.3.1 采取单次项目保证金时,系统会随机给投标单位一个账户,由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转入该随机账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4.3.2 温馨提醒:投标人请勿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3 各投标单位如果是交银行保函的,在电子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上传至交易系统,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2个月。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4 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的电子签到。
5.2 逾期上传或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时,网上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拟投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如未中标,将会在定标后自动解锁前三名以后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解锁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如确定为中标人则继续锁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韶关市水务局http://www.sgwater.gov.cn、《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