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79期、80期)承办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大型会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上海海洋大学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3:4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2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54.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姚庆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26065272 | ||
| 采购单位 | 上海海洋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沪城环路9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海燕 021-619007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庆忠 021-26065272 邮箱:yaoqz510@163.com | ||
| 附件: | |||
| 附件1 | A223公告.docx | ||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海洋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79期、80期)承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79期、80期)承办项目
项目编号:STC17A2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庆忠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52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海洋大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沪城环路999号
联系方式:严海燕 021-619007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庆忠 021-26065272 邮箱:yaoqz510@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承担“2017年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79期、80期)承办项目”服务。(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研修时间:2017年9月9日(周六)-9月29日(周五);
3. 研修地点:上海海洋大学(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4. 预算金额:254.1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4.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和市场运作实力,须在上海有固定的服务网点,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5.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6.投标人必须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