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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品目工程/其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7日 15:10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0:00
预算金额¥3735.1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国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76251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剑锋0773-212482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国07715776251
附件:
附件1A标、B标、C标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rar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7-G2-7501-ZXH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国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76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剑锋0773-21248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国0771577625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改造(二期)——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1本项目A标段:1#警-察备勤及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预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2806948.37元【其中:预算价10316906.1元,安文明施工费556733.74元,规费664151.4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95455.55元,其他68695.94元),增值税1269157.04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2455.59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316906.1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56733.74元,规费664151.4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95455.55元,其他68695.94元),增值税1269157.04元】。

2本项目B标段:3#警-察学习训练、管理用房,水泵房及室外配套工程预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3298535.75元【其中:预算价10812477.38元,安文明施工费520836.12元,规费647349.3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82211.58元,其他65137.76元),增值税1317872.91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06388.29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812477.38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20836.12元,规费647349.3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582211.58元,其他65137.76元),增值税1317872.91元】。

3本项目C标段:4#探访用房,13#教育矫治用房,14#医务用房,17#管理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预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0147246.99元【其中:预算价16221726.46元,安文明施工费879004.71元,规费1049941.7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940817.35元,其他109124.44元),增值税1996574.03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61177.98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6221726.46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79004.71元,规费1049941.7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940817.35元,其他109124.44元),增值税1996574.03元】。

各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相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件:A标段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B标段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C标段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17年7月 27  日

 

 

 

 

 

 

 

 

 

 

 

 

 

 

 

二、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35.11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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