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计划投资额:1194万元,
(5)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6)招标内容:抚顺市公-安局业务保障中心场地塑胶操场,人造草坪、围墙、照明等工程
(7)建设地点:抚顺市高湾经济开发区向荣路27号
(8)计划工期:2017年8月31日开工,2017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60天;
(9)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
3、项目经理要求:需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3日17时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6、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发出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开标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亿丰中心售楼处北侧,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9、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抚顺市
招标代理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211室
联系人:傅一宁联系电话:024-57573806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