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04152017090021
1. 招标条件
本凤城市青城子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7]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城市青城子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凤城市青城子镇中心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址:凤城市青城子中心小学内;
项目内容:对凤城市青城子中心小学教学楼进行维修改造。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 更换原有窗694平方米、外墙保温3063.64平方米
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保证金:1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 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0楼(地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及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检察机关办理)、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材料应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2楼(地址:凤城市凤北路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凤城市青城子镇中心小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425964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8641543626
电子邮件:
2017年 7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