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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万力集团总部基地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7-07-28     浏览:4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万力集团总部基地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2016-440105-70-03007591批复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万力集
  项目名称  万力集团总部基地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2016-440105-70-03007591
  批复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万力集团总部基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2016-440105-70-03007591穗国土规划建用字[2017]98号、穗国土规划批[2017]63,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对万力集团总部基地施工总承包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万力集团总部基地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40786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3720587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大院。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用于办公用途,属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6878平方米(新建总部大楼建筑面积为 54350.4平方米  ,其中地上 36181.8平方米, 地下 18168.6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225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7层(其中地上23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为99.65,最大单体面积为54350.4平方米,最大跨度为11.3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JG2017-5836  

2)招标内容: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土建部分:含土石方工程(含外运)、基坑支护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含人防门及设备)、防水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画线及车库地坪涂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含市政绿地公园)、道路工程(含红线内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标识工程、保留建筑改造工程、垃圾收集站及星光老人之家等公共配建工程等;

2)安装部分:含电气工程(含外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泛光工程、燃气工程、防雷工程、擦窗机工程等。所有机电工程的预留、预埋,防雷接地,室外给排水等。各专业图纸深化后的预留、预埋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3)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与本招标工程中标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为发包人依法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设施提供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4) 负责办理 工程开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施工占道手续、政府及规范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检测、给水手续(含临时及永久用水)、永久用电通电、燃气接驳及验收、卫生防疫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含临时及永久用水)、排污口规范化、噪音排放、水保验收、环保检测、消防检测、智能化检测、节能检测、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及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及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中需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及周边影响项目开发进展的单位、公司和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消防部门、质安监、城管、建管、地保办等。

3招标规模:见本公告第四点。

4)招标控制价:37886.21268万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7   29  日至   2017       8 2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8    3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8   7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2:00 4: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④、(1)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⑤、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只接受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施工-房建排名最高者投标。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7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3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2、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07866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大院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招标监督机构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单位: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期: 2017729

 

  相关附件施工招标公告(监管网上网版).doc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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