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清河镇“十个全覆盖”各村墙体彩绘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 |||
本科尔沁区清河镇“十个全覆盖”各村墙体彩绘工程(二标段)已由科尔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通科发改字[2016]338号、通科发改字[2016]3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万元,政府投资1467.462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一)项目名称:科尔沁区清河镇“十个全覆盖”各村墙体彩绘工程(二标段) | ||||
(二)建设地点: 科尔沁区清河镇 | ||||
(三)招标内容: |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合同估算价 | |
科尔沁区清河镇“十个全覆盖”各村墙体彩绘工程(二标段) | 室内[装饰装修丁级(含)以上] | 494562元 | ||
东姜村、前五村 、后五村、前曹村、后曹村、永盛隆村、周家围子村、积善屯村、洪家村、东伯村、西伯村、保安村、胜利村、邢家村、大德泉村、公济号村、十方地村、新仓村、哈拉胡硕村、清河镇火车道涵洞西道两侧、西姜村、大席棚村、仓粮村、东喜村、西喜村、海舍力村、东地村、东升村、三合堂村、新发村、王家村、清河镇火车道涵洞西侧道南墙体彩绘。 |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室内装饰装修丁级(含)以上。
(2)投标人如是内蒙自治区区外企业,还需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并提供公布的备案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 2017年7月28日 至 2017年8月1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报名申请表》、如为外进企业需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非法人报名的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到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
联 系 人: 王所长
电 话:183475312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辽市河西开发区创业大道阳光水岸1-104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047510078
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