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一次风量测量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AL-18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一次风量测量装置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一次风量测量装置改造
2.2实施地点: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一次风量测量装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 期: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所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单一的厂家授权书。
3.2投标人近3年具(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在国内电厂至少有5个300MW以上机组实用业绩。整体风量控制中有两年以上成功使用的业绩,制造厂家需提供真实合同复印件,并附有效联络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3.3投标人的风量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即CPA证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式。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0企业规模: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以上;企业在册的员工50人以上,具有行业认证的技术、技能资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0%;企业在本项目中正式员工(无固定期限员工)比例应大于80%,技术人员比例大约20%;企业拥有所承揽项目所需的基本器具及技术装备。
3.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14 CPA认证:投标方的风量计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即CPA证书)。
3.15 投标人应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3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4.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4.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4.1.3通过访问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进行登录。
4.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4.3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内外部用户,请点击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右侧“用户登录”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招投标用户请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31日9:00起至2017年8月4日16: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7月31日9:00起至2017年8月7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线下购标,请将标书款付款至招标至代理公司账户,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报名公司全称,起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4.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无需递交线上投标文件。
1.1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原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新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一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51-82263303-61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开户行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231000817018010122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