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采购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7年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现委托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公开采购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17年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
2.3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6.5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2.4服务期限: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
2.5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对锦州市联通公司市府路局、小凌枢纽楼等17个局舍消防设施维护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6.5万元(不含税)。具体维护保养范围如下:
(1)市府路局水喷淋系统、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监控室设备和疏散指示标志;
(2)小凌枢纽楼消防水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早期烟感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排送风等联动系统、消防监控设备、非电动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无冷却和延时功能);
(3)铁南局早期烟感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4)天安局早期烟感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5)新制局早期烟感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6)榴花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7)铁北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8)蓬莱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9)营盘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0)桥西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1)汤河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2)开发区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3)南京路局动力机房、营业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4)邮政六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5)市府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排(送)风系统、自动水喷淋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非电动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无冷却和延时功能);
(16)和平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自动水喷淋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
(17)百股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
(18)配合安保部对县和部分农村支局的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及一般故障处理;
注:以上消防水系统含各类泵底阀和管道所有阀门。
各局舍建筑面积: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小凌枢纽楼 10000 10 榴花局 3800
2 市府办公楼 7500 11 桥西局 2500
3 铁南局 5200 12 天安局 3000
4 蓬莱局 1400 13 市府综合楼 10000
5 营盘局 1700 14 邮政六楼 1100
6 新制局 1000 15 和平路 800
7 铁北局 1800 16 百股仓库 2000
8 开发区局 3300 17 南京路局 500
9 汤河子局 800
备注:1、17个局舍总建筑面积约56400平方米。
2、因房屋所有权证或统计出现的面积差距,不再重新计算维保费用,报价以现有建筑面积为准。
2.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3.2.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贰级(或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否则一律不认可。)
3.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允许代开)。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供应商须在锦州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常设机构(须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承诺中选后20天内在锦州市内建立办事处或常设机构。
3.6.2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以及公开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4.报价注意事项
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公开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电子版公开采购文件:
5.2公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8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8 月 7 日 16 时 30 分。
5.3公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5.4登录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采购管理模块-电子招标模块-公告栏下载应答确认函。下载应答确认函后,需将应答确认函(包含购买公开采购文件转账汇款凭证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内容、电子招标系统需上传PDF格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其上传至下载应答确认函的模块处,并在采购人本项目采购经理账号中采购谈判管理-招标公告环节可见应答确认函附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应将应答确认函发送采购代理邮箱szjz_whl@126.com并电话确认,采购代理在确认后通过邮箱回复公开采购文件电子版,报名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附件,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方可上传应答文件。
5.5公开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500.00),售后不退。(银行转账要求见应答确认函)。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上传):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采购管理模块-电子招标模块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电子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公开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采购管理模块-电子招标模块上传应答文件,本项目仅需在系统上上传电子版文件(需上传PDF格式文件),在规定的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应答文件无效,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应答。
6.3供应商因采购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在应答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供应商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或所填写报价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不一致、或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6.4本次公开采购将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14时00分进行网上开启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登录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参与网上开启应答,开启应答时供应商须登陆系统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开启应答结果,并在2017年8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前在网上签名确认开启应答结果,如对开启应答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应答结果。
6.5本项目为电子系统开启应答,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应答文件。
7.电子应答要求
7.1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应答(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7.2供应商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采购全过程指南,iPASS服务系统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联通采购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采购代理机构自用平台(http://www.lndzzb.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8.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开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7442310182600042718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0号
纪检监察电话:0416-388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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