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品目采购单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浉河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2日11:5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02日09:00至2017年08月08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品目

采购单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浉河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1: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8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预算金额¥2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737693532
采购单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一零七国道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39785777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37693532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7】018号

二、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的改造、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主要参数

浉河区检察-院负一楼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信阳市看守所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浉河区检察-院大楼监控及负一楼法警队监控系统/反贪会议室联动系统/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检察-院一楼大厅led显示系统/执法记录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0.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安防设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网络设备/led显示设备/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AAA信用等级及报告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现场出售。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其他有关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受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依法纳税(2017年连续3个月内缴纳税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如:至少一份类似业绩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安防设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网络设备/led显示设备/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AAA信用等级及报告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针对本项目甲方信息科开具的现场勘测证明。(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并用A4纸装订成册)。

注:1、以上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要求可为复印件的除外)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有关信息: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 28 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一零七国道旁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5039785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7693532

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12702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日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招标(会员)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