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东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 |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 08: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 ||
| 预算金额 | ¥63.58324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杨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7025738-8007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中街甲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40600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女士/杨女士010-67025738-8007 |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东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东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
项目编号:DHZB2017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7025738-8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中街甲1号
联系方式:010-840600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杨女士010-67025738-80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东普写字楼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2017年东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项目第三标段
2、项目地点:第一幼儿园分园、区园林绿化局、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详情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要求”)
3、采购用途:按照《北京市屋顶绿化建设和养护质量要求及投资测算》(京绿城发〔2012〕5号)、《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13) 一 级质量养护标准及《屋顶绿化规范》(DB11/T281-2005)相关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养护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外埠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5832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17-15(中国移动营业厅南侧、安衡大厦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本项内容)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本项内容)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外埠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本公告期限至2017年8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