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市2015年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GW2717-JQZX-01 |
小型发电机及太阳能电源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商务文件中未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工商行政网站年检记录截屏打印件);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l 所提供的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如专业资质业绩要求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未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2013年-2017年);
l 超过最高限价的;
l 单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超出投标人平均单价4倍及以上的;
l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
(15)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销售范围中必须包含所投该标包的所有产品种类,同时投标人还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
l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制造商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l 所提供的制造商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线下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单位账户电汇缴费的,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的具体分标编号、包号;
2、投标人以个人账户电汇缴费的,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的具体分标编号、包号、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人缴费完成后必须将汇款凭证按“附表二”的样式,以传真的形式发于指定号码。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200元(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缴纳标书费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请自带空白U盘到办公楼获取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648号(原甘肃省电力科学研究院1号楼)3楼1306室
2.缴纳标书费形式:电汇,不收现金。
4.4、投标人标书费发票领取:于标书购买截止日(2017年8月8日)7天后的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到我公司合同大厅财务窗口领取(领取时需携带缴费凭证复印件及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8:30-10:00
2.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
3.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费家营万新路249号,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桃林分部(原兰州电力学校)图书馆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
5.4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费家营万新路249号,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桃林分部(原兰州电力学校)开标大厅。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必须为被授权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如递交人无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不符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投标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工行西津东路第三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703346009200002496
收款人名称: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648号(原甘肃省电力科学研究院1号楼)
邮编:730050
联 系 人:孙向红 0931-2951857
传真:0931-2951857
电子邮件:GUOWANGGANSU@163.com
2015 -8-3
特别事项:
1、货款支付注意事项,甘肃公司将按一定比例通过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付款,期限6个月。
2、本批次招标中部分分标采用最高限价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表3:最高限价表”。
注:设置最高限价的标包,“包中任何一条物资的投标总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整个标包合同无法签订,出现此情况该标包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
3、《关于提交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通知》详见附件2,或“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17年7月10日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表二
银行汇款凭证
汇 款 凭 证 彩 色 扫 描 件 |
|||||||
项目名称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市2015年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招标采购 |
||||||
投标人名称: |
XXX公司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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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包: |
GW2717-JQZ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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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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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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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注:1、投标人必须完整填写以上表格,不能有空项;
2、投标人单位名称处需加盖公章;
3、汇款完成后,需发传真到指定号码,0931-7951857。
附件2:
关于提交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通知
附表3:最高限价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需求单位名称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物资 (按大类) |
物资 (按中类) |
物资 (按小类)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总价) 单位:万元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范书ID |
1 |
GW2717-JQZX |
01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 |
001016087900010 |
小型发电机 |
小型发电机,柴油,集装箱式,30kW |
辅助设备设施 |
辅助设备 |
发电机 |
台 |
2 |
15 |
2017/9/15 |
酒泉市2015年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甘肃省军区边防营配电网工程) |
2708-500095641-00003 |
|
2 |
GW2717-JQZX |
01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 |
001016087900020 |
太阳能电源 |
太阳能电源,34000W |
二次设备 |
电源系统 |
太阳能电源 |
套 |
2 |
54.71 |
2017/9/15 |
酒泉市2015年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甘肃省军区边防营配电网工程) |
2708-500119205-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