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高阳县经四路(一期)、建新大街、织鑫大街南段(文化路-保沧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高阳县发展改革局 以保定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GYZBH-2017-10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兴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申请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阳县经四路(一期)、建新大街、织鑫大街南段(文化路-保沧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高阳县。
2.3建设规模:经四路(一期)、建新大街、织鑫大街南段(文化路-保沧路)道路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行业质量标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履行法定的安全监理职责等内容;
2.6监理服务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
3.3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违法记录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4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有效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 4 日9:00至2017年 8 月 10 日17:30止。
5.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7年 8 月 15 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当天的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和开标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高阳县兴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联 系 人:蒋二兵
联系电话:0312-6299222
招标代理单位:伟创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向阳南大街859号
联 系 人:宋秋枫
联系电话:0312-3255885、18633825768
电子邮件:bpd@vaitru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