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址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 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址建设工程 已由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2017]10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定位为县办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划设置床位数50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94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5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行政管理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等,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空调通风、绿化、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交付使用开始24个月内的维修保养服务以及质量缺陷期保修等;
2.4工程最高限价:工程最高限价:17613.8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估价):17310.2万元、(含二次装修设计费)、工程勘察费:27.97万元、设计费:275.7万元。2.5工程建设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经济开发区第八小区;
2.6计划总工期为720天,其中勘察工期为30天,设计工期为90天,施工工期为600天;
2.7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2)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勘察单位);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
3.2、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项目业绩
3.3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的投标;
(3)联合体以施工方为主办人;
3.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报名。
4. 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 2017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10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的主办人一方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3)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5)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7)投标申请人勘察负责人的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
(8)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
(9)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一方);
(10)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主要提供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
(11)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以及其竣工验收报告;
(12)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13)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以上报名资料第(1)、(2)、(6)、(12)项的原件(非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人不用提交第(6)项资料)和第(3)、(4)、(5)、(7)、(8)、(9)、(10)、(11)、(13)项的复印件(必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除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外(报名人身份证及其他资料均应核对原件),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13)项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3、4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陆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 135023466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2957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