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及目标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院”), 1955年正式建院,是中国电建集团直属的国家级大型综合勘测设计科研企业,拥有工程设计综合、工程勘察综合、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水土保持、对外承包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和对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经营等30项资质证书;拥有发电业务许可证。同时,建立完善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获得了“三体系”认证证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标准体系。成都院拥有成都与温江科研、办公场所18万多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3438人,平均年龄38岁。国家设计大师1人,国家勘察大师1人,国家监理大师1人,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9人,国家级高精尖人才众多,拥有一批工程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技术带头人。
2017年是成都院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按照成都院总体改革方案和财税改革方案的要求,调整后成都院将拥有众多的分子公司及核算实体,按照目前的财务组织架构和人员组织形式,很难满足各家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及核算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建立财务共享信息系统,实行统一、集中财务核算,并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互融互享,并释放部分人力资源,推动财务人员更多地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效率,提升财务工作质量,适应公司财税改革的要求。同时,成都院基于Orcale EBS的ERP系统建设,同步构建和ERP系统集成的财务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已经开展,拟结合财务共享系统建设,同步搭建财务共享影像管理系统。
成都院拟对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影像管理系统建设”(招标编号:CDY/IT-2017006)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财务共享影像管理系统建设。
成都院财务共享影像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业主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 招标采购范围
针对成都院财务共享影像管理系统建设的信息化需求,具体功能需求参见“成都院财务共享影像管理建设招标文件”。
1.3 供货时间、地点
预计供货时间:2017年8月30日。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9月30日之前。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一号成都院。
1.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 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具有财务共享中心影像系统建设经验,提供2家以上相关实施案例;
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参与项目的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参与人员的数量不少于3人。
6)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采用免费发放的方式。凡受邀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浣花北路1号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A1116室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相关资质文件的复印件;
5) 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请各投标人到成都市浣花北路1号成都院A座1116提交前述资质文件,资质审核通过后,在A座1116领取标书或邮件发送。
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将书面材料于2017年8月9日15:00前传真至028-87329997,同时将疑问的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答复,并于2017年8月10日下午15:00前将答复发送至每一位投标人。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生效日期同开标时间,截止日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
1.6.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确保汇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供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户 名: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
账 号: 511618016018010044992
联系电话: 028-87399968
1.6.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 投标保证金返还方式: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电汇的汇出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需要返还至其他账号或地址的,请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通知书后,退还投标保证金规定时间前将本单位全称、地址、邮编、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及“退保证金”字样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财务章发传真至招标人,由招标人办理退付投标保证金事宜。
1.6.5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1.6.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30
1.6.7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北路1号A座1118号房间
1.6.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古先生 任女士
电 话:(028)87399266 87399092
传 真:(028)87329997
邮政编码: 610072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北路1号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