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及监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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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19:1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09:00至2017年08月14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2191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323031 |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清市景观大道与清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警官0591-851951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 0591-87323031 | ||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及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及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HY-G-2017-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30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清市景观大道与清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郑警官0591-85195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0591-873230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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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设备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最高限价 (万元)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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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 |
含前端监控设备、视频共享平台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年 |
4343.6 |
21718 |
福清市公-安局 |
郑警官 0591-85195105 |
福清市 |
合同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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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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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
1项 |
一、监理服务基本准则遵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93 |
福清市公-安局 |
郑警官 0591-85195105 |
福清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或由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二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1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00至2017年08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因本项目涉及警务安全内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原件,于 2017 年 08 月 07 日起至 2017 年 0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人应持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单位审核通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系人姓名:郑警官 电话:0591-8519510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册)纸质文本售价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第一册)如需电子版可到发布公告的媒介自行下载,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第二册)因涉及警务安全内容,投标人须持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原件,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文本,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凭招标文件(第二册)原件及开具的购买凭证,至采购代理机构退还4700元人民币。因本项目涉及到点位图,投标人须持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原件,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文本,即点位图(A4纸)每张按1元收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凭点位图原件及开具的购买凭证,至采购代理机构退还2000元人民币。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 话:0591-87323031
传 真:0591-87325383
联系人:张萍
电子信箱:fjhyzb@sina.com
开户名: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塔头支行
帐号:140221030960000687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