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天之源之家公租房(1#-4#)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核【2017】13号及清审投资招【2017】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天之源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天之源之家公租房(1#-4#)项目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天之源公司院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3.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
3.3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单位;
3.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的施工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09月28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09月28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xzspj.qinghexian.gov.cn/ggzy”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张博(工程师,招标小组负责人)、崔立广(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姜超(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赵瑞安(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天之源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之源公司院内 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联系人:王运培 联系人:张博
电 话:0319-8359688 电 话:0318-5230900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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