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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陆丰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陆丰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批复文号陆发改[2017]117号批复单位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陆丰市林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1、 陆丰市林
  项目名称  陆丰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批复文号  陆发改[2017]117号
  批复单位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陆丰市林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陆丰市林业局  拟抚育的  陆丰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陆丰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抚育任务为131038亩,工程造价约1624.8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八万、城东、潭西、西南、星都区、博美、大安、碣石、金厢、南塘、内湖、桥冲、陂洋、湖东、河西、河东镇;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及《陆丰市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设计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 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处报名,时间为  2017 8 7 日至 8 11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时至 5 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2 《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5 近5年(2012~2016年)各年承担过公有制营造林工程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业绩跨年度或分年度实施只能按签订合同当年业绩证明计算, 业绩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业绩证明核对;

4.6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之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同时带齐上述相关材料有效证件的原件给招标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方能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必提供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陆丰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 0660-8818833   联系人: 李 先 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2383090联系人:庄先生

   

                                       日期:  2017年8 月4日

  发布人  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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