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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项目的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山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项目建筑及配套工程照明规划设计项目已经苏发改社会发(2015)1168号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 三山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项目建筑及配套工程照明规划设计项目 已经 苏发改社会发( 2015) 1168号 文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镇江市

2、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 77公顷,建筑面积约 10万平方米。

3、设计周期: 75日历天(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方案确定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在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后 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项目建筑及配套工程照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其中海洋馆和极地馆方案设计深度)。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高级工程师

3、其他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5)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 6)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6)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陆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 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设计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 100分,其中商务部分 20分,技术部分 60分,投标报价 2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合计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 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 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评标细则

评标

项目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60分)

方案完整性

( 12分)

2分

现状调查分析全面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亮化载体分析准确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重要视点分析准确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区域亮度、区域光色分布分析准确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设计范围完整。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照明控制系统及模式设置的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方案定位 准确

( 12分)

2分

设计方案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设计理念新颖、清晰、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区域功能、旅游功能照明定位准确。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主体照明色调、色度定位准确。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重要照明节点定位准确、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特色表演亮化定位准确、合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方案新颖合理

( 20分)

4分

构思新颖,突出主题景点,注意景观线路上的连续性、节奏感及要素构成,达到旅游功能要求。

(优: 4分;良: 2分;中: 1分;差: 0分)

4分

景观照明设计能够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烘托,处理好照明与周边建筑物和景观的关系,兼顾白天夜间景观效果。

(优: 4分;良: 2分;中: 1分;差: 0分)

4分

亮化光色、照度布局适当,夜景照明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合理。

(优: 4分;良: 2分;中: 1分;差: 0分)

4分

可行性强,照明灯具效率、防护等级及安全措施合理。

(优: 4分;良: 2分;中: 1分;差: 0分)

4分

融入镇江地域特色

(优: 4分;良: 2分;中: 1分;差: 0分)

节能环保

( 6分)

2分

合理选用节能技术和设备。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合理选择夜景照明的光源、附件及照明方式的情况。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2分

采用先进智能控制方式,并应具备手动控制功能。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日、节假日等不同的开灯控制模式,实行远程监控管理。

(优: 2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保障措施

( 10分)

1.5分

设计质量的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可行性强。

(优: 1.5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1分

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可行性强。

(优: 1分;良: 0.6分;中: 0.3分;差: 0分)

1.5分

工程费用控制及费用控制措施具体详细,且有目标承诺,可行性强,能有效控制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

(优: 1.5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1.5分

多专业组织协调、与招标人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具体,可行性强。

(优: 1.5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1.5分

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后续勘察设计服务)的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

(优: 1.5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1.5分

对重点点位亮化效果进行模拟实验论证。

(优: 1.5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1.5分

提供工程建设后期维护管理经济性及方便性的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

(优: 1.5分;良: 1分;中: 0.5分;差: 0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20分)

业绩及信誉

( 10分)

10分

2014年 1月 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设计的城市景观亮化项目单项合同打分:

单项合同设计费在 100万(含)至 200万(不含)的每个得 1分;

单项合同设计费在 200万(含)至 400万(含)的每个得 1.5分;

单项合同设计费在 400万(不含)以上的每个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0分。

注: 1、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备查。

2、类似项目为区域性综合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不是类似项目:道路功能照明设计、独立建筑单体照明设计、住宅小区照明设计。)

3、开标现场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无法提供原件视为类似业绩无效。

拟投入的设计人员的资质与综合素质( 10分)

5分

1.项目负责人

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高级照明设计师资格得 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3分

设计项目团队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每名得 1分;高级照明设计师每名得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2分

设计项目团队有电气专业中级职称人员,每名得 1分。本项最多得 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

( 20分)

均值偏离计算法

20分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得分,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优惠1%得1分,最高得2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 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于 2017年 7月 15日 00: 00至 2017年 7月 19日 24:00 期间持企业 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CA证书办理咨询: 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052893535)。

九、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 7月 15日 00: 00至 2017年 7月 19日 24:00止。

十、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 、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 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4、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不集中组织答疑。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设计费的 10%;方案完成并通过业主认可后,付至设计费的 30%;施工图完成后付至设计费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 95%;审计结束后付清尾款。

6 、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 [2016]4号和苏建招函 [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0511-85032867)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新河西岸路 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常发广场 6号楼 409室

联系人: 陈芳芳 联系人: 钱茂文

电话: 0511- 88999937 电话: 0511-85218606( 0)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212000

E― mail: E―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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