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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行政区域花都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9日15:3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
行政区域 花都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10日 09:00至2017年08月3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31日 10:0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592.29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36234265
采购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花都区大华二路28号(龙珠路与大华二路交交界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毕云飞(020-8683511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工(020-36234265)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上网版8.8).doc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

项目编号:GCESCDL0067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362342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

地址:花都区大华二路28号(龙珠路与大华二路交交界处)

联系方式:毕云飞(020-86835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020-3623426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采购编号:GCESCDL006783

2.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类)。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92.296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服务期预算金额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2年人民币1592.296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5、拟派担任本项目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无效。

9、按有关要求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中心城区西片区)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中心城区东片区)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三个项目须同步实施,考虑到养护单位须提供大量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项目实施,为了三个项目的保质、保量顺利实施,投标人只能参与上述三个项目中任一项目投标报名。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项目投标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5、拟派担任本项目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无效。9、按有关要求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中心城区西片区)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中心城区东片区)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三个项目须同步实施,考虑到养护单位须提供大量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项目实施,为了三个项目的保质、保量顺利实施,投标人只能参与上述三个项目中任一项目投标报名。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项目投标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2.2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00至2017年08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1、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http://www.gzg2b.gov.cn/ 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政府采购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如下:有意投标的法人由项目负责人带备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以下资料(装订成册)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6)供应商注册当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注:除(2)、(6)、(7)项为原件外,其他项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提示: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 http://www.gdgpo.gov.cn/ )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操作流程详见网站“办事指南”)。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1日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www.gzg2b.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八、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

地址:花都区大华二路28号(龙珠路与大华二路交交界处)

联系人:毕云飞

联系电话:020-86835112

传真:86835112

邮编:5108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5、拟派担任本项目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无效。

9、按有关要求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中心城区西片区)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中心城区东片区)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城区排水管理所排水设施养护(秀全片区)项目三个项目须同步实施,考虑到养护单位须提供大量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项目实施,为了三个项目的保质、保量顺利实施,投标人只能参与上述三个项目中任一项目投标报名。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项目投标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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