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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创苑路(江南路-甬江大道)热网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NBITC-20173430交易登记号:17GC070121发布时间:2017年8月9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创苑路(江南路-甬江大道)热网工程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
 招标编号NBITC-20173430

交易登记号:17GC070121

发布时间:2017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创苑路(江南路-甬江大道)热网工程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创苑路(江南路-甬江大道)热网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规模:创苑路(江南路-甬江大道)热网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江南路至甬江大道热力管线,直埋蒸汽管道DN250(φ273*7/φ630*10),长约1245米。管道全部采用埋地加套管敷设,管道的热补偿采用外压轴向波纹补偿器补偿,局部采用自然补偿(具体详见施工图)。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4.2908万元人民币

2.4供货周期:7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01411日至今工作管径DN250以上(DN250)直埋式蒸汽保温管制作合同累计数量在1000米以上(以买卖合同原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41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828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公章(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3.5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6其他要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9日至2017825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6271286572

提交截止时间:2017825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窗口)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83014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指示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

联 系 人:蔡银凤

 话:0574-8836872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江北区正大巷32209

联系人:严锋吕赟

 话:0574-87128864

 真:0574-87388460

 箱:nbi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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