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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医药职业学校凰岗校区PU篮球场及塑胶跑道修缮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编[2017]52号、穗教财基审[2017]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现对 市教育局医药职业学校凰岗校区PU篮球场及塑胶跑道修缮项目 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医药职业学校凰岗校区PU篮球场及塑胶跑道修缮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联系人: 霍老师 联系电话:020-8641908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020-8331434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凰岗凤凰路298号
四、项目概况:主要对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凰岗校区原篮球场及塑胶跑道进行翻新,篮球场主要包括:拆除原PU整体面层、铺设C15混凝土底层及value="6"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6mm硅PU面层,塑胶跑道主要包括:拆除原面层、铺设20厚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找平层及塑胶面层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6188
【招标内容】:主要对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凰岗校区原篮球场及塑胶跑道进行翻新,篮球场主要包括:拆除原PU整体面层、铺设C15混凝土底层及value="6"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6mm硅PU面层,塑胶跑道主要包括:拆除原面层、铺设20厚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找平层及塑胶面层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规模】: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凰岗校区篮球场及塑胶跑道面积合共约value="5317"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5317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1173411.30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1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8月10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体育设施或相应体育设施产品。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或建筑类、机电类、市政公用类工程师。
注:建造师应提供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提供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资格审查资料由投标人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模块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PDF扫描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异议受理电话: 020-86419081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凰岗凤凰路298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nth="8" day="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