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阿镇至克尔伦三级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XQGC048
1、招标条件
新巴尔虎右旗阿镇至克尔伦三级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已经由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右发改[2017]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长90.4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合同服务期。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咨询评估),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及以分公司的名义承办,否则将计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不良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投标人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nm.jcy.gov.cn/)网站进行办理)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在本项目公告附件(公告最下面)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5 日 10时 00 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授权书格式自行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手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且开标结束后返还)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
6.2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新巴尔虎右旗阿镇至克尔伦三级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资质原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
(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彩色复印件。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5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巴尔虎右旗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新巴尔虎右旗阿镇至克尔伦三级公路工程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项目标段 | 0.2万元 | 05124101040018233-0000000056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O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