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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C0634-11、招标条件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以陈政办字【2017】39号文件批准开展项目前

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634-1

1、招标条件

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以陈政办字【2017】39号文件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陈巴尔虎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对本项目前期服务类项目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标段、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编制标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标段三个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主线全长约145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同时改建约12.5km边防部队公路,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有权增加相应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HZSB(1)

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编制

1、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上报、审查、审批等所有工作;2、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最终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结果性文件。

HZDZ(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1、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承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2、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发包人办理地质灾害评估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3、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HZHS(5)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1、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2、承办防洪评价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3、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防洪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4、协助甲方办理防洪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5、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3 计划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主要工作内容】中的各项工作,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合同服务期。

2.4招标控制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控制价上限(万元)

HZS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45

HZDZ(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29

HZHS(5)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45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HZS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编制单位具备三星级评价水平。

近5年内( 2012 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

HZDZ(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具备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HZHS(5)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具备水文分析与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及以分公司的名义承办,否则将计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不良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投标人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nm.jcy.gov.cn/)网站进行办理)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在本项目公告附件(公告最下面)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手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招标HZ※※(※)(标段编号)标段、※※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

(6)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3  投标人需将6.2款中(1)、(2)、(3)、(4)、(5)、(6)要求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刻入光盘中,(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上,不可擦写),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所有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G331黑山头至扎赉诺尔段公路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招标HZ※※(※)(标段编号)标段、※※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6.2款、6.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1账户信息及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

7.1.2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7.1.3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号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金额(元)

账号

HZS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9000

1540 4359 5009

HZDZ(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5800

1492 4359 2270

HZHS(5)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9000

1524 4359 6626

7.1.4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或转入指定账户(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编号。

7.2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注:1、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2%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中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2、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财务503室直接领取本次投标保证金来款流水单送至评标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陈巴尔虎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电    话:18447008999

联 系 人:宝先生

10.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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