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17-077
1、 招标条件
扎兰屯市实验小学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行审字【2017】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本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扎兰屯市实验小学院内。
2.3、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4、交图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称资格。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称资格证书,其他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证书(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8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内蒙古海拉尔吊桥路办事处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号 |
扎兰屯市实验小学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 | 1 | 6600元 | 9558830607000005807 |
说明:1、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30日09 时 30分,地点为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话的形式(0470-8228114)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 年 8 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