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金山办2017年大芒山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江区金山办2017年大芒山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7]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通过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复土、栽植和抚育管理,促使大芒山火烧迹地尽快成林,改造工程规划造林面积2000亩,类型为人工造林。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小班号:1,面积508亩;
第二标段:小班号:2,面积507亩;
第三标段:小班号:3,面积494亩;
第四标段:小班号:4,面积491亩。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抚育作业等内容。
2.3 预算造价:约人民币2900900.00元,分四个标段招标,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736828.6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735378.15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716522.30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712170.95元。
2.4 工程地点:梅江区金山街道黄坑水库东面。
2.5 建设工期: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林地清理、备耕打穴、施放基肥和覆土、2018年3月底前完成种植、2018年6-7月和11-12月分别进行两次抚育。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八包(包林地清理、包整地挖穴、包造林密度、包苗木质量、包基肥与回穴土、包栽植、包抚育管理、包验收),造林、抚育面积实施率达95%以上,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苗木保存率达90%以上,种植抚育均达到设计要求,苗木长势良好、生长健壮,苗高达1.5米以上、冠幅达1.0米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广东省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以上(含丙级)造林资质,或具有广东省林学会授权梅州市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造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林业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变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中标后另行提供变更证明材料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3.2.1信誉要求:自2017年2月1日至本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止,无不良行为记录(有效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可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企业只能在本项目四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后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余标段开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②.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广东省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以上(含丙级)造林资质证书副本,或具有广东省林学会授权梅州市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造林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3个月内(2017年5月、6月、7月)的其中一个月由投标企业负责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职称证以及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与投标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退休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
⑥.企业注册地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②③④⑤⑥⑦项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4.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8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7年8月19日上午09:00时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7:00时工作时间内到梅州市梅龙东路梅州工会大厦12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林业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梅江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72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