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723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粉煤灰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总投资29.664亿元。其中,五邑路项目起点位于外海大桥西引桥,终点接西环路江咀互通立交北岸,全长11.7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技术标准,按双向 6 车道实施,特殊路基处理11.75km,路基填方27.8万m3,桥梁5063m/6座,桥梁占路线总长43%,沥青路面394.8万m2,拆迁建筑面积9.4万m2。国道G325从鹤山市大雁山起点,一直到恩平市大槐镇,主要是路面修复48.5万m2,增设便民中心5处,部分绿化带修复和涵洞修复等。省道S273、S274、S369、S367等省道分别位于开平市、台山市和恩平市,位置分散,主要是破损路面修复和路面改造。迎宾路段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城市道路为改造工程,路线总长度0.728千米,,双向八车道,道路宽度为50-60m,沥青路面1.87万m2。
2、招标范围:粉煤灰
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粉煤灰 | Ⅱ级散装 | 14000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招标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9月至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招标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台山市水步镇7000吨、开平市楼岗镇4500吨、恩平沙塘镇2500吨)。
6、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格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为准。
3.1.2.1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3.1.2.2 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
3.1.2.3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财务状况:
3.1.6.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6.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1日下午17点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4.2.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4.2.2标书费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
4.2.3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参与报名本项目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的投标管理栏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南山路曙光物流市场105号三楼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前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南山路曙光物流市场105号三楼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国省道及五邑路PPP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南山路曙光物流市场105号三楼
联 系 人: 蒲志雄
电 话: 18209086973
招 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李慧
电 话:0871-63331575 15368221635
九、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2017 年 8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