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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屏山大院八号楼等夜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SH192C-省政府屏山大院八号楼等夜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包号:GW2017-SH192C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电话:0592-53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SH192C-省政府屏山大院八号楼等夜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7-SH192C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电话:0592-53214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省政府屏山大院八号楼等夜景提升改造工程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省政府屏山大院八号楼等夜景提升改造工程,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6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26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 2017-9-1 9:1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周小姐、黄小姐,0592-2279300、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其他: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8-11 21:55:59 附件: 报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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