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公告(第三次)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空管站值班用房工程。
1.2.2 工程位置:湛江机场东侧旁。
1.2.3 工程范围:新建值班用房2栋,分别为地上七层(高28米)和地上六层(高24米),总建筑面积5952平方米,其中,值班用房建筑面积5832平方米,局部地下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及总图工程等。
1.2.4 规划意见文件:湛城规(规划)[2009]363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民航空局函[2017]27号。
1.2.6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解决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9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限额:人民币2291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民航湛江空管站值班用房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道路停车场工程、总图工程、设备、配套用房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甲方报建、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设计等内容。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2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5 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报名(注: 2017年 4 、 5 、 6 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4.6 符合性审查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注: 2017年 4 、5 、 6 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4.7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5 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即 2017 年 8 月14日至2017年 8月 1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200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1.5.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符合性审查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1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2投标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3投标申请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4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5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1.5.2.6投标申请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5.2.7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25日15时 30分。
符合性审查会议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
楼后)。
1.6.2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 2017年9 月 8 日 9 时 30 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1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注释]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应为报名截止后不少于7天。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设计费6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的4万元用于补偿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最优的三个设计方案中的二个非中标方投标人。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实施。
1.7.2 本项目方案设计费补偿办法如下:
给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最优的三个设计方案中的二个非中标方投标人,每个方案设计费用4万元÷2=2万元;
[注释]方案费用由中标人从总设计费中抽取4万元,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最优的三个设计方案中的二个非中标方投标人平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 65日历天(不含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时间);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提交。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pr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
1.11.2 地址: 湛江市机场路24号
1.11.3 联系人: 林先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 13790961690
1.11.5 传真号码: 0759-23238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 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2 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花园A座404房
1.12.3 联系人: 袁小姐
1.12.4 电话(手机)号码:13536358332
1.12.5 传真号码:0759-3130912
1.12.6 电子邮箱:zhongyu_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