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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车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_2"> 一、项目名称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车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人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本项目为洗车机设备采购,采购数量为两套。要求洗车系统为免基础,设计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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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车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为洗车机设备采购,采购数量为两套。要求洗车系统为免基础,设计承重吨位200吨;要求感应灵敏,洗车干净;洗车系统长度9m*宽4m*高1.2m;每套系统由三组洗车机拼接,各分系统可独立洗车。

(二)本项目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中标方根据甲方的使用功能要求和环保需求提供合理、有效、可行的洗车系统设计方案,方案中所包含的全部设备和配件的生产采购、运输、安装、安装后的系调试、操作培训、技术服务及后期保修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工期要求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工。质量要求为合格,洗车系统的使用功能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和国家环保验收标准。现场勘查、项目其他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中具体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抵扣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设计方案并能够对工期、质量、最终报价进行投标。

3.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请按下述信息联系我公司,我公司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4)近三年同类业绩项目一览表;(5)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投标申请人可直接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止。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赵官镇

邮 编:251113

联 系 人:李俊国 常 征

联系 电话:0534-5798646 0534-579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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