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03SG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以元政字[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
3、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1900万元;
4、建设规模:新建3条10kV线路,改造2条10kV线路。新建两进六出开闭所1座,一进三出环网柜10座,一进四出电缆分支箱13台,两进四出电缆分支箱4台,联络柜1台,敷设YJV22-3*240,8.7/15的10kV电缆800m,敷设YJV22-3*300,8.7/15的10kV电缆7760m,敷设YJV22-3*185,8.7/15的10kV电缆890m,敷设YJV22-3*120,8.7/15的10kV电缆1500m,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
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安装及系统调试;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通过建设单位委托的当地供电部门运行验收并接收供电,视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统一格式承诺书(后附格式)。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各成员与投标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同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4.2 受理人 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先生 0476-3521981
4.3提交报名材料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
4.4提交报名材料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76-352198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8801060557
邮 箱:zzgjzb@126.com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nm
